場地 A–D × 場次 1–3;小螢幕可左右滑動表格。
| 場次 | A | B | C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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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如何連貫化「審議」與「審議後續監督」,成為完整的實驗教育治理流程。 召集人:楊麗主 |
初步探討各地方縣市教育局公立學校餘裕空間的使用與申請的 SOP 。 召集人:李光莒 |
實際執行是「非學校型態團體實驗教育」,卻用個人類型申請, 團體成員亦橫跨多縣市,導致審議不易判別。 召集人:徐珮心 |
當學生選擇個人自學時,社會如何幫助他獲得必要的支持, 並在遇到困難時有人能及時發現、協助與接住他。 召集人:劉彥廷 |
| 2 | 初步探討各縣市對於非學實驗機構財務審查原則及場地專案許可之審查原則 召集人:向勇湘 |
審議事項應依其專業屬性分工處理(財務、法律、建築消防、兒少權益...) 避免以教育行政專業概括其他專業,專業事項應尊重相應專業判斷,並恪守專業邊界 召集人:徐愛禾 |
在當前的環境條件下,如何解決現場適格學習陪伴者稀缺的問題。 召集人:丁志仁 |
當學生選擇個人自學時,不同學校型態之轉型可能。(延續上一場) 召集人:劉彥廷 |
| 3 | 無人提案 召集人:沒人 |
公辦民營受託人(辦學團體)與縣市政府之間的營運協作如何提升? 召集人:吳明柱 |
如何提供誘因,讓地方政府願意提高實驗教育在整體地方教育治理 中的優先順位,使得地方上實驗教育治理的經驗與人才得以累積。 召集人:丁志仁 |
學習型態,國小、國中數量的不平衡,各縣市政府如何協助學生,何去何從。 召集人:黃翠萍 |